因盗窃罪在云南省临沧监狱服刑,并于11月23日刑满释放的徐某,12月20日到漭水司法所报到。昌宁县民政局救助站工作人员在漭水司法所的咨询电话中了解到徐某因长时间与社会脱节,目前属于独居人员,无家庭成员、无业可就、生活困难。就徐某现在的情况,在县民政局领导的协调下,决定结合昌宁县救助管理站当前正在开展的“寒冬送温暖”活动,对徐某进行及时救助,帮助他早日回归社会,远离犯罪,重树生活的信心。
12月21日,昌宁县民政局救助管理站、昌宁县司法局漭水司法所、漭水镇明华村一行6人来到漭水镇明华村领岗地村民小组徐某家中,对这名刚刑满释放人员开展了寒冬送温暖活动。为他送去了慰问金200元、棉被1张、大米1袋、大衣、毛衣、T恤各1件、迷彩服1套、鞋子1双,慰问金及物资折合计人民币900余元,解决了徐某当前基本生活问题。
县民政局领导鼓励徐某重新做人、回归社会,并对他提出了殷切的希望。他感动地说:“感谢政府和领导对我的关心和帮助,感谢你们给我送来了温暖,我一定不辜负你们对我的期望,克服困难,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合法公民”。